为了全面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精神,满足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企事业单位、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开展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试验性培训工作的批复》(豫人社职业〔2014〕45号)和我省有关职业资格认证规定的要求。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即日起组织开展国家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1.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从事信用管理、财务、信贷管理和销售的工作人员;
2. 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3. 从事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评估和征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 政府、社团、科研教育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5.其他有志于投身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条件
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培训课程内容、课时安排
1.培训课程内容
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及教材授课。
信用管理师(高级)为:《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教程》
2.培训课时
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总课时120课时。其中学员自学教材20天(每天按2课时计算)计40课时;面授与辅导5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计40课时;操作部分练习(实习)40课时(为自学课时)。
四、授课教师
由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按照国家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和教材及信用管理专业教学特点,聘请有信用管理师培训资格的资深专家授课。
五、培训费用
高级信用管理师6800元/人(其中包含培训、考试鉴定费、教材费、报名费)。如需住宿请另外说明,我们可以协调,费用自理。
六、考试信息
学员参加培训并经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参加培训并经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高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的学员请认真填写《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电子扫描件,连同个人2寸正面免冠照经由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yhn11@126.com。来信标题格式为:“培训报名+单位+姓名”;信件内容需打包压缩为“.rar”格式,容量控制在10M以内,请勿重复发信。
现场报名的学员,报名时请携带《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及有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三份),携带2寸正面免冠照五张。
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10月10日
联 系 人: 李建豪
咨询电话:0371-65930638 15981983442
网上查询:www.xyhnw.com
现场报名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5号五行嘉园C座1单元2403室(商务内环与商务西四街交叉口)